玉财教〔2017〕139 号
关于下达 2017 年市级第七批科技发展
计划项目和经费的通知
各有关县区财政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
根据《玉溪市财政局关于批复 2017 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玉财预〔2017〕3 号),经玉溪市科学技术局和玉溪市财政局共同研究,现将 2017 年第七批市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24项,市级经费补助 200 万元下达你们(详见附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县区财政局接文后尽快将经费下达项目承担单位,不得挪用。各县区财政、科技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经费核算、使用的监督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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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按照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将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按项目分财政科技经费、
自筹经费单独核算;并加强项目经费管理,专款专用。
三、今后项目执行的检查中,如发现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经费未单独核算,将暂停拨付项目经费并收回已拨经
费,同时纳入科技诚信黑名单,3 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的项目申请,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告。
四、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考核的通知》 玉办通〔2017〕
5 号)要求,资金支出进度一季度不低于 20%,二季度不低于 60%,三季度不低于 80%,11 月 30 日达到 100%。对支出
进度较慢以及未达到进度目标的,财政部门将按规定收回相应资金额度。
五、请按附表要求列入 2017 年度支出功能预算科目。
附件:1.2017 年玉溪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经费安排汇总表
2.2017 年玉溪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经费安排明细表
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科学技术局
2017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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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
2017 年玉溪市第七批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经费安排汇总表
金额单位:万元
县区 | 项目数 | 经费安排 | 备注 |
市直 | 2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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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 | 6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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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区 | 4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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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川区 | 2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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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 | 1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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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 | 1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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澂江县 | 1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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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门县 | 2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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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山县 | 1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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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 | 3 | 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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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县 | 1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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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4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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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审计局,本局预算科、国库科。
玉溪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7 年 10 月 20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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