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科学技术局文件
玉财教〔2017〕120号
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
省级2016年新增规模以上科技型
企业补助的通知
相关县区财政局、科技管理部门,高新区:
根据《云南省科技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云南省科技计划(下级)第二批项目的通知》(云科创〔2017〕5号)和《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2016年新增规模以上科技型企业补助名单的通知》,现下达云南省2016年新增规模以上科技型企业补助10项,经费预算100万元(具体项目、经费及预算支出科目详见附表)。并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加强我省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45号)、《云南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经费会计核算明细账的通知》(云科财发〔2015〕22号)等规定作如下要求: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按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单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并按要求将科研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按科研项目分财政科技经费、自筹经费单独核算。
二、各县区财政、科技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承担单位科研项目经费会计核算的指导。
三、上述补助主要用于后续研发、平台建设等,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加强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今后项目执行的检查中,如发现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经费未单独核算的,将按省要求暂停拨付项目经费并收回已拨经费;纳入科技诚信黑名单,3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的项目申请,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告。
四、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考核的通知》(玉办通〔2017〕5号)要求,资金支出进度一季度不低于20%,二季度不低于60%,三季度不低于80%,11月30日达到100%。对支出进度较慢以及未达到进度目标的,财政部门将按规定收回相应资金额度。
附件:2016年度省级新增规模以上科技型企业补助经费下
达表
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科技局
2017年8月28日
抄送:市审计局,本局预算科、国库科。
玉溪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7年8月28日印
- 3 -